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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公立医院试行医患纠纷调解制度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室获悉,由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指派专职调解员组成的“三人调解组”,已进驻全市16家公立医院。   “三人调解组”由懂医学、懂法律、懂调解的退休医生、法官、律师等组成,由徐州市司法局与市卫生局共同管理。今后,各大医院发生的疑难医患纠纷全部交由徐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具体调解工作由“三人调解组”负责,医院予以全力配合。





  据徐州市司法局局长刘宏方介绍,今后患者家属索赔额在两万元以下的,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协商不成或索赔超过两万元的,一律由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指派的“三人调解组”进行调解;索赔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或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外,从本月底起,徐州市还将开始试行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将全市医疗机构纳入互助赔付体系,基金管理部门见到调解协议即行赔付,减少了理赔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