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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立医院尝试“零差价”卖药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印发《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将重点推进芜湖市、马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省卫生厅表示,我省将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医保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