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民医院前身是县卫生院。民国28年(1939)底,省卫生实验处派唐泽民到邛崃筹办县卫生院,嗣后正式挂牌行业。当时编制人数为11-16人,大小房屋25间,面积448平方米,设病房10张,据1944年统计,全院医疗器械计38种,价值3619.50元(法币),1949年增至135种。仅能诊治疟疾、头癣、肺炎、肺结核、梅毒、麻疹、菌痢、淋病、回归热、白喉、天花,远不能满足人们群众的需要。
1949年邛崃解放,由人民政府接管县卫生院,1956年正式命名为"邛崃县人民医院",至50年代末,医疗开设了内、外、妇临床科室。60年代末增设了儿科和五官科,70年代医院的业务技术有一定发展,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医院的规模、人员、设备、业务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飞速发展。1995年邛崃撤县设市,医院又更名为"邛崃市人民医院"。
1951年由政府公产科在东街划8亩(约5330平方米) 地为县卫生院所有,医院迁入东街地址,1976年,县政府划拔小南门烈士陵园左侧12407平方米修建医院住院部,1980年医院迁入新址。1985新门诊大楼落成投入使用,以后又修建内科大楼,传染病房和急诊大楼等。现全院占地面积36018平方米,是1939年的80倍,是1951年的6倍,1976年的3倍;建筑面积现为39880平方米,是1939年的89倍,是1978年的8倍。现有床位301张,是1939年的30倍,是1978年的2.5倍。1950年有医务人员22人,52年始有"中专"毕业生,60年代初始有医科"大学"毕业生,1982年始有主治(管)医(药、护、技)医生师,1988年始有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现全院有人员402人,中、高级技术人员110余人。